加入收藏文/林苗 赵怡 陈艳
自2026年5月1日起,我国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举措,成为全球首个对所有非洲建交国给予全面零关税的主要经济体。本文结合近期企业高频咨询问题,详细解答企业享惠疑问,帮助企业抢抓红利,推动对非零关税举措落地见效。
所有非洲国家都适用零关税举措吗?南非和埃及包含在内吗?
并非所有非洲国家均适用零关税举措。零关税举措适用范围为同我国建交的非洲国家,涵盖33个最不发达国家和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南非、埃及均在优惠覆盖范围内,可以享受零关税待遇。
与此前对同我国建交的33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的零关税举措相比较,此次对同我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的零关税举措有何区别?
从实施时间看,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同我国建交的33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实施100%税目产品零关税,该优惠长期执行;自2026年5月1日起,对同我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举措,有效期为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此外,两者在适用的原产地管理办法、原产资格判定标准、享惠报关单填制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中国海关原产地服务平台”,进入“对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举措专区”查询。该专区集成了税率查询比对,原产地规则查询、法规文件查询,享惠情况分析及订阅等功能,可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原产地享惠服务。
对同我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举措覆盖所有商品吗?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举措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6年第5号)附件“国别清单及税目税率表”,对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举措覆盖8949个8位税目商品。需要注意的是,大米、糖等涉及关税配额产品仅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我国出口到非洲的货物是否有对应优惠?
此次零关税举措仅适用于原产自与我国建交的非洲国家的进口货物,不适用于我国出口非洲国家的货物。
如果企业出口货物至毛里求斯、刚果(布)等与我国签订双边贸易协定的非洲国家,且货物符合对应原产地规则,可申请签发对应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享受相应的进口国优惠税率。具体产品优惠税率及原产地规则等信息,可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查询。
自上述非洲国家进口的货物申报时,原产地证书尚未签出,应当如何处置?
在货物办结海关手续前,企业可就进口货物是否具备对非零关税举措项下原产资格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企业需提交进口货物原产资格申明,并提供税款担保,海关按规定办理进口手续,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办理担保的情形除外。
进口原产自津巴布韦的货物,在津巴布韦之外的港口中转,享惠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报进口的同我国建交的非洲国家原产货物须满足直接运输相关规定,方可享惠。对于经其他国家(地区)中转的货物,须提交由其他国家(地区)海关出具的未再加工证明等文件。同时,根据《关于简化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经第三方运输货物单证提交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0号)规定,企业提交以下单证的,可以免予提交未再加工证明:(1)由承运人开具的载明始发地位于非洲建交国境内且目的地位于中国境内的单份运输单证;(2)全程由集装箱运输的货物,证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集装箱箱号和封志号未发生变动的单证;(3)经中国香港或者中国澳门中转的货物,进口人可以提交香港海关、中国检验(香港)有限公司或者澳门海关签发的《中转确认书》作为未再加工证明,并在进口申报时在报关单“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内填写“中转确认书”字样及《中转确认书》的号码,不需要以电子方式上传《中转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