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2026
为规范无人机及相关物项的出口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06-01
2026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莫桑比克共和国农业环境和渔业部(以下称莫方)关于莫桑比克苜蓿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莫桑比克苜蓿草进口:
06-01
2026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2026年第28号公告中对莱索托羊毛的禁令。从莱索托进口的羊毛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陆生动物法典有关口蹄疫病毒灭活技术要求。
05-21
2026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非洲建交国家咖啡豆进口。
05-19
2026
2026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刚果(金)和乌干达的埃博拉病毒病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防止埃博拉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保障进出境人员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告如下:
05-19
2026
近日,塞拉利昂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绵羊痘和山羊痘。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05-18
2026
为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5-18
2026
近日,莱索托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报告发生非洲马瘟。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05-18
2026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6年6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商品范围见附件)实施抽查检验。
05-09
2026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莫桑比克共和国农业环境和渔业部(以下称莫方)关于莫桑比克野生水产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莫桑比克野生水产品进口:
04-29
2026
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中非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有关规定,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国别清单及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04-29
2026
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我国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为实施该举措项下原产地规则,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
04-29
2026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非洲建交国家干辣椒进口。
04-27
2026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南非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南非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补充要求规定,即日起,调整南非鲜食柑橘(柠檬除外)输华冷处理指标。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04-27
2026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吉布提共和国农业、水务、渔业、畜牧与海洋资源部(以下称吉方)关于吉布提野生水产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吉布提野生水产品进口:
04-27
2026
近日,乍得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小反刍兽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04-17
2026
近日,科特迪瓦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04-15
2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海关总署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及说明(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发布)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1-4),并制定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详见附件5-7),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第114号同时废止。
04-03
2026
2026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正式生效实施。为实施该安排项下原产地规则,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
04-01
2026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优化调整《船舶入境卫生检疫证》等11种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境卫生检疫证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