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
一、集装箱类型
集装箱必须是自身(整体)制冷的冷藏集装箱,且具有能达到和保持所需温度的制冷设备。
二、温度记录仪类型
DALRRD官员或其授权人员应确保采用适当的温度记录仪和探针。
1.探针温度应在-3.0°C到+3.0°C之间,精确到±0.15°C。
2.有足够数量的探针。
3.系统能够记录并贮存处理数据。
4.至少每小时记录一次所有探针的温度,记录应满足探针精度要求。
5.打印输出的温度记录,应包括每个探针记录的时间、温度测量值,并注明记录仪和集装箱号。
三、探针的校正
1.校正必须用由DALRRD官员批准的标准温度计在蒸馏水和碎冰混合物中进行。
2.任何读数超出0±0.3°C的探针都必须更换。
3.必须对每个集装箱出具一份由DALRRD官员签字的“果温探针校正记录”,正本须附在随货的植物检疫证书上。
4.水果运抵中国进境口岸时,GACC对果温探针进行校正检查。
四、温度探针的安插
1.包装好的水果应在DALRRD官员或其授权人员监管下装入集装箱,包装箱堆放应松散,确保足够的气流空隙。
2.每个集装箱至少应安插3个测量果肉温度的探针和2个测量空气温度的探针。具体位置如下:
(1)1号果温探针安插在集装箱内货物首排顶层中央位置;
(2)2号果温探针安插在距集装箱门1.5米(40英尺集装箱)或1米(20英尺集装箱)的中央,并在货物高度一半的位置;
(3)3号果温探针安插在距集装箱门1.5米/1米的左侧,并在货物高度一半的位置;
(4)2个空气温度探针分别安插在集装箱的送风口和回风口处。
3.所有探针必须在DALRRD官员或其授权人员的监管下安插。
4.装箱前,水果需在预冷室中存放,且果肉温度降低至4°C。
五、集装箱的封识
1.装载货物的集装箱必须由DALRRD官员或其授权人员进行封识。
2.封识只能在中国进境口岸由中国海关开启。
六、处理结果验证
如果处理记录显示技术指标符合要求,GACC官员应授权处理结束,且如探针符合第三条要求,处理应被认定合格。
七、温度记录及处理确认
1.运输途中的冷处理可以在离开南非口岸前开始,在旅途中、到达中国口岸前或者持续到抵达中国口岸结束。
2.可以任何时间启动处理记录,然而只有所有的果温探针都达到要求的温度时,才开始计算处理时间。
3.船运公司应下载冷处理温度记录,并将其提交进境口岸的中国海关关员。
4.冷处理可以在到达中国的航行中完成,可在航行中下载温度记录并提交给中国海关以便审核。
5.中国海关将核实处理记录是否符合有关处理要求,根据探针的校正结果,判定处理是否有效。
八、植物检疫证书
1.冷处理的温度、处理时间和集装箱号码及封识号必须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
2.水果进境时,需向中国海关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冷处理报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