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非洲猪瘟特别控制措施
欧盟官方公报2023年6月5日消息,6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3/1080,对规定了非洲猪瘟的特别控制措施的实施条例(EU)2023/594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修订实施条例(EU)2023/594,(EU)2023/594的附件I和附件II由该条例附件中规定的文本代替。主要是针对不同类型的非洲猪瘟发生区域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其中附件I规定了第一、二和三区限制区,附件II规定了在联盟一级设立的感染区或限制区,包括保护区和监视区。(2)废除实施决定(EU)2023/985。(3)该实施条例应于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的次日起生效。条例的全部内容具有约束力,并在所有成员国直接适用。(上述翻译内容仅供参考,如有进一步需求,请自行查找原文)